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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区内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负责生育审批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事务局

负责科、教、文、卫、体、民政、民族宗教工作

社会事务局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新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生活区的景观和绿化进行设计、施工和管护;对新区范围内单位的景观和绿化进行指导和监管

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负责新区范围内的林业种植、病虫害防治、创建森林城市

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负责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负责公交场站的建设和线路的协调工作

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负责新区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大额补充保险的参保、征缴、报销管理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新区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与征缴的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工伤认定受理,评残和工伤保险审核等工作,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协调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就业统计和失业登记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市容环卫、规划、建设、市政、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局

负责道路环卫保洁,负责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

综合执法局

负责劳动监察

综合执法局

负责区内户外广告及桥梁等建构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的审批

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