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1.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批准后的建筑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
2.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建筑类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
3.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批准后的市政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
4.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
5.负责对正定县、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空港工业园区内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