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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5.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1.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批准后的建筑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

相应的辖区分局

2.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建筑类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

规划监查处

3.负责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内批准后的市政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

市政监查分局

4.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

规划监查处

5.负责对正定县、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空港工业园区内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

相应的辖区分局及正定新区规划管理处 依据石政办发[2017]47号,高新区范围规划实施管理权已依法委托给高新区管委会行使。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