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4、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拟定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

标准化处

拟订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标准化战略并组织实施

标准化处

依法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拟订地方标准规范

标准化处

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工作

标准化处

管理全市商品编码工作

标准化处

受委托管理和联系辖区内国际、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

标准化处

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标准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