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义务植树、城乡绿化 |
贯彻《河北省绿化条例》,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弘扬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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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87055737 |
2.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爱鸟周”宣传活动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河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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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
67265677 |
3.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
利用重大节日、媒体和日常业务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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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处 |
87825908 |
4.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
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保护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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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87823234 |
5. 林果科技推广普及 |
根据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开展林业知识、科技推广普及,通过科技培训、咨询、指导、服务等,提高林业技术队伍和林果农整体素质,促进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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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处、市林果技术研究推广服务中心 |
87825908、87059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