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3.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监督招标公告发布,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评标专家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市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