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部门
市委办公室(档案、史志管理部分)
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信访局
发改委
教育局
科技局
工信局
民宗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城管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商务局
投促局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卫健委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外事办
国资委
市场监管局
体育局
统计局
人防办
扶贫办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行政审批局
医疗保障局
园林局
数据资源管理局
供销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残联
循环化工园区
站前管委会
综保区
市税务局
医疗保障局
1.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2.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素及政标准并组织实施。
4.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 例
2.深化公立医院“医疗、医保、医药、医价”改革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 例
(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
详 细
(二)医疗保障内部监管
详 细
(三)对下放事项承接机关的后续监督
详 细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办公室
83865702
法制宣传
普及《社会保险法》基本知识,按职责分工做好对参保人员法制宣传,提高其法律意识。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