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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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076003
项目名称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优抚处
实施对象
县(市)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民[2012]91号

备注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