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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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36011
项目名称
(省委托)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审批三处
实施对象
法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备注
《市政府有关部门第二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9项)》中第48项: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和制剂调剂(非跨市、县)审批包涵在第一批划入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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