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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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1018
项目名称
造成污染事故和违反污染事故管理规定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机构
执法单位
实施对象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32条;《水污染防治法》第94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2条

备注
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