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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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1024
项目名称
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机构
执法单位
实施对象
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进口贮存、转让单位
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3条

备注
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