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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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类
项目编码
519023
项目名称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申报、变更、年检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相关处室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部建城[1995]383号)第四项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
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