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51003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市应急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相关业务处室、监察支队
|
实施对象 |
1.生产经营单位2.地质勘探单位3.建设单位
|
||
办理时限 |
自立案到开具处罚决定原则上不超过过30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2、《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3、《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18号)第三十一条 第(三)项
|
||
备注 |
无
|
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