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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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09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相关业务处室、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1.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生产经营单位 3.地质勘探单位4.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三十三条)、有关发包单位(三十四条)
办理时限
自立案到开具处罚决定原则上不超过过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2、《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政府令〔2007〕第2号)第二十条

3、《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

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备注

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