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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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12
项目名称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相关业务处室、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1.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矿山企业3.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自立案到开具处罚决定原则上不超过过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 第(二)项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第八十条第(二)、(七)项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5号)第三十条 第(二)、(七)项

 

备注

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