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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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192008
项目名称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森林公安局
承办机构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处、刑侦处、派出所
实施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备注
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限治安案件)
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