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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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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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保险稽核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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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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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社保中心、市机关社保中心、市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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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及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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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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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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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 5、《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6、《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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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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