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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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48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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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共保障房分配、租赁补贴发放的实施管理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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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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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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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分配对象:未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补贴发放对象: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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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补贴发放:每季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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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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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石政发【2010】29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2、《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石政办传发【2011】9号)第三十三条;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石政发【2011】11号);4、《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石政办发【2013】46号)第四章1、《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冀建保【2009】634号)第三十条;5、《关于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和调整实物配租租金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石住建办【2018】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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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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