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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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148017
项目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
承办机构
物业管理处、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实施对象
业主、申请使用单位、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专户管理银行
办理时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理需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2、《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备注
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