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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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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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强制拆除非公路标志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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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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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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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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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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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收费标准: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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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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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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