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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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1028
项目名称
对生产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其他农用化学物质的企业,未到国家规定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品登记手续的;对未按国家或者地方规定和标准使用农药、化肥的;对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等化学物质的处罚;对使用农用塑料薄膜未及时回收的;对作为肥料或者用于土壤改良的城市垃圾、粉煤灰、污泥等废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
石家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实施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生产者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理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