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卫健委
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32001
项目名称
监督销毁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或者送交保藏机构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健康委
承办机构
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实施对象
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活动的有关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备注
由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