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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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32011
项目名称
取缔非法采血、出售血液、组织卖血以及未经批准擅自采集、提供脐带血行为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健康委
承办机构
法制监督处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然人
办理时限
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第十八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省九届人大40号公告)第二十五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卫科教发〔1999〕第247号)第三十二条

备注
由市卫生监督局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