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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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236001
项目名称
医师定期考核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健康委
承办机构
医政药政处、中医处
实施对象
医师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第六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