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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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38004
项目名称
对献血工作、采供血及临床用血以及原料血浆采集供应及单采血浆站行为的监督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健康委
承办机构
医政药政处、法制监督处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第四条;《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4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五十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卫科教发〔1999〕第247号)第二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00年省九届人大16次会议)第四条第三款;《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第二条

备注
由市卫生监督局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