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卫健委
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58011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监督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机构
医政医管处、中医处
实施对象
医疗保健、卫生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四条

备注
由卫生监督局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