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卫健委
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38018
项目名称
对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游泳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卫生健康委
承办机构
法制监督处
实施对象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A级单位:每2年监督不少于1次;B级单位:每1年监督不少于1次;C级单位:每1年监督不少于2次。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条

备注
由市卫生监督局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