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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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48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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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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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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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石家庄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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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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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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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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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七条第二款;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第九条第二款; 3.《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八条; 4.《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八条; 5.《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七条第二款; 6.《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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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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