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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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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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快件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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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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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场监管处、普遍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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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快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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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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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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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邮政法》第75条第1款;《反恐怖主义法》第85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7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7条第1项、第47条;《河北省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1条第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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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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