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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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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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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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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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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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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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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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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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1993年第128号,2016年11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72号修订)第十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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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省授权派驻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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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