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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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1044
项目名称
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人社局
承办机构
劳动监察局
实施对象
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依据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12号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