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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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6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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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暂扣无道路运输证件、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又无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或者拒不接受检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车辆或者相关证件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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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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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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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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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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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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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五十五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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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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