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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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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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包含: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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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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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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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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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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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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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3.《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条 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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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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