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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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92021
项目名称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执法机构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三、四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