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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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92023
项目名称
对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执法机构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