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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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92025
项目名称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查阅、复制与被检查计量行为有关的票据、账簿、合同、业务函电等文件资料,并对违法计量器具、设备及零配件采取封存、扣押措施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执法机构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第一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