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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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9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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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立本行政区域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相关信息,列入严重违法者名单,并予以公布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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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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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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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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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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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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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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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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