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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1.税政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与市税务局等部门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过程中的征管问题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

相关依据  
1、《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9〕10号 2、《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3、《石家庄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办字〔2019〕59号)
案   例  
以“调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为例:按照省《关于调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事项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市财政局组织市税务、水利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调研,并由市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具体意见,经财政、税务、水利部门会签后呈报市政府。省审批发文后,由税务部门具体负责按新税额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