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与市税务局等部门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过程中的征管问题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