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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3.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调拨及处置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管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有关配备等,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起办公且无独立房产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改造、处置利用、物业等管理工作。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1、《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9〕10号 2、《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3、《石家庄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办字〔2019〕59号)
案   例  
公车管理: 以市公安局为例,其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标准、购置及更新由市财政局负责,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老干部用车等其他性质的车辆编制、标准和有关配备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市直单位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向市财政局申报,审核后由租赁服务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房产管理: 例如:医院、市属院校等的办公用房由市财政局管理。人防办机关及其无独立办公用房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调配、维修、管理等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涉及不同类别资产划转事宜由财政局负责,例如:将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到行政单位,将行政单位房产划转到事业单位或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