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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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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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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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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
负责对环境保护类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决定。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对固定污染源的事后执法监管,依法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和排污行为,有效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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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7〕27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局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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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某人提出关于某项环境保护类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批局批准后,方可从事某项行为。事后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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