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行政审批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行政审批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市行政审批局 |
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协调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建设项目总量来源核定工作。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负责编制排污权交易文件并组织交易活动。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43号)、《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冀政办字〔2018〕1号)、《石家庄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6〕30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石政办传﹝2017﹞18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石政办传〔2018〕78号)、《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办字〔2019〕44号)。
|
|
对于排污权交易,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项目总量来源核定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组织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