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共同负责实施制定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的实施。
市财政局
牵头组织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按照规定落实投入政策。
市人社局
负责研究拟订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紧缺、高层次优秀人才可按规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予以录用,结果公示。
市医保局
负责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和相关医保政策的对口倾斜,牵头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动态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