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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2.牵头组织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具体思路、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等建议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共同负责实施制定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的实施。

市财政局

牵头组织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按照规定落实投入政策。

市人社局

负责研究拟订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紧缺、高层次优秀人才可按规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予以录用,结果公示。

市医保局

负责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和相关医保政策的对口倾斜,牵头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动态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相关依据  
1、《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办字〔2019〕40号) 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4〕90号) 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7〕26号)
案   例  
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例,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牵头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偿资金拨付,研究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办法;市人社局负责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市委编办负责研究制定本级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办法和意见;市医保局负责及时调整城镇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动态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