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医疗机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跨省、市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实地核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牵头制定、实施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全市批发经营、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