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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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对主城区供热工程的计划和进度进行督导 |
市住建局 |
负责供热工程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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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2、中共十届市委第54次常委会议纪要第二条明确,“市住建局要全程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和安全监控,切实把供暖升级工程打造成产亮点工程、民心工程”。
3、根据《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河北政府令【2012】第18号)第三条规定,“热力管道等公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供热管道沟槽、基坑等土石方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根据《河北省市政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
5、《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石政函【2018】21号)责任清单中明确,供热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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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西柏坡废热入市工程,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城管局负责管理;市城管局需对工程的进度进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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