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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1.自然灾害防救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市自然资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导防火巡护、火情监测、火源管理及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及初期山火扑救等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组织辖区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相关依据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办字〔2019〕41号)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案   例  
1.某地发生山体滑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险情处置无效的情况下,请求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处置,接到通知后,市应急管理局紧急协调调动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处置。 2.某地发生水灾,市水利局组织对险情处置无效的情况下,请求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处置,接到通知后,市应急管理局紧急协调调动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处置。 3.某地林场发生火灾,市林业局组织对初期火灾扑救无效的情况下,请求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接到通知后,市应急管理局紧急协调调动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扑救。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