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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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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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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4.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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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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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
负责特种设备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
铁路部门 |
负责铁路机车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
市交通部门 |
负责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负责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
民航管理部门 |
负责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
市住建部门 |
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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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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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特定使用领域与场景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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