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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7.全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

督导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工作,调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市住建部门

全面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的监管。

市规划部门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拆除、改线工作。

市城管委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拆除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全市气源保障和督导各县(市)、区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消防部门

负责燃气运营过程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市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重大危险源备案和综合监管工作。

市气象部门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避雷及静电接地监督工作。

相关依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
案   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全面开展“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双代”工程中包括特种设备安全在内的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个新出现的安全监管领域,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监管职责界定的空白。为与时俱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在全市范围特别是农村地区“双代”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全市执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