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
督导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工作,调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
市住建部门 |
全面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的监管。 |
市规划部门 |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拆除、改线工作。 |
市城管委 |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拆除工作。 |
市发改委 |
负责全市气源保障和督导各县(市)、区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市消防部门 |
负责燃气运营过程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重大危险源备案和综合监管工作。 |
市气象部门 |
负责督导各县(市)、区避雷及静电接地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