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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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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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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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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需取得许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 |
相关许可主管部门 |
相关许可主管部门负责对经营者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和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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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8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先照后证”改革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先照后证”改革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3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6〕20号)
《 石家庄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版)[石政办函〔2017〕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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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经营者经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五金产品的销售,因经营五金产品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此类无照经营查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某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也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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