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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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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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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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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乡村规划区内企业、公益事业、乡村公共设施、集中村民住宅工程和村民在新宅基地建设住宅的规划条件、审定设计方案。 |
2.各乡镇政府 |
负责对乡村建设工程进行初审;组织规划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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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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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位于乡村规划区内,要开展村庄整体改造项目,需征得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规划条件,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条件编制规划方案,乡镇政府初审后,报规划局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总平面图公示后,规划局审定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后,携带相关文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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