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等;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行驶线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查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牌照,审查驾驶人资格,依法查处校车东安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并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教育、公安交管部门许可抄送的 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