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教育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教育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12.教育收费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

按规定权限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调整收费标准方案。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市教育局

提出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对系统内教育收费行为进行行业管理。

市财政局

会同市物价局审核市教育局提出的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意见。

相关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532号)
案   例  
学校申请提高学费标准,首先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市教育局提出初步调整意见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后,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列入听证目录的,需召开听证会。需报市政府批准的,市物价局牵头综合各方意见,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